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通知
为提升建筑行业质量保障体系和建筑工程品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启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该平台旨在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与政务服务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平台将覆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业务,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撑部、省、市、县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能。平台将于2021年4月15日开始试运行,5月15日正式启用。
平台集成多项功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工作门户以及公共服务门户。其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包含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支持各类业务办理,且具备移动终端应用功能。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负责归集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工作门户和公共服务门户则提供文件办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事故案例分析、监管人员培训、法律法规查询等服务。
平台用户包括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人员、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以及相关机构、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监管人员账号采用逐级分配方式创建,而从业人员则通过注册方式创建账号。社会公众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主页链接访问公共服务门户,监管人员则通过工作门户和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操作。
启用平台是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台应用和信息共享交换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应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并加快推进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与安全管理。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加大平台推广与信息共享的监督指导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跟踪调度各地信息化建设进展,并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确保平台应用、信息共享交换以及账号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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